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为您提供 公积金、医疗、养老等一站式 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12329

养老保险

首页 > 养老保险 > 青海省 > 西宁市 > 文章阅读

青海西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社保话题:西宁市 点击:6041 来源:wwe中文网日期:2015-12-30 【字号:

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西宁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养老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海省西宁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1、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2、因个人原因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

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

1、跨省、市州、县转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牧、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2、本市、县内转移:无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手续。

城镇职工:个人参保缴费明细,转移接续单,转移接收函个人参保缴费明细,转移接续单,转移接收函。

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

1、申请: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2、初审: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于当月月末前向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3、受理: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接到《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后,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通过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进行结息处理,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转移基金并将《审批表》和《账户明细表》寄送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

4、办结: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收到《审批表》和《账户明细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转入地社保局工作人员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为转入人员建立、记录个人账户,并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或村(牧、居)委会告知转入人员。

城镇职工:本人持个人参保缴费明细,转移接续单,转移接收函前往转移窗口办理本人持个人参保缴费明细,转移接续单,转移接收函前往转移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

城东区社保局

地址:西宁市昆仑东路188号

电话:0971-8171165

城中区社保局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石坡街

电话:0971-821313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