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每个地方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鄂尔多斯市为进一步提高本市生育保险保障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0〕3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市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范围内统一政策;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收统支,统一核算、管理和使用。
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范围为:我市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国家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0.4%缴纳,其它单位按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率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控。
生育保险费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相关阅读: 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兴安盟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乌海市生育保险实施惠民政策最新阿拉善盟市生育保险政策最新锡林郭勒盟生育保险政策呼伦贝尔市新修正的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方案政策
鄂尔多斯市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那么我市现在生育保险缴费市如何规定的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2016年阿拉善盟的生育保险缴费有新规定了呼伦贝尔市生育保险缴费介绍关于包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介绍全面推进呼和浩特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办理乌海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报销的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是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报销办事指南巴彦淖尔市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的办理指南关于包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流程介绍小编给大家讲解兴安盟简政后的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事项最新呼和浩特生育险报销标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