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生育保险的政策整改方案。此次调整主要是依照《关于整改2016年生育保险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通知》要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制度。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文件精神,泰安市结合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情况,将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到0.5%。2015年9月21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5﹞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将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费率下调后,全市企业每年可少缴纳生育保险费1.1亿元,企业负担有效减轻。目前,全市生育保险当期结余3500万元,累计结余4.26亿元,累计结余基金平均可支撑27个月,基金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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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泰安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方式是怎么样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呢?那么缴费基数又是多少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市民最为关心的。现在生育保险小编就为市民们提供了一份泰安市生育保险办理缴费的资料。具体请参考阅读下文!
缴存比例:1%
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最低2146元,最高10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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