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东莞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依据最新失业保险条例条例,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分别是: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失业待遇享户籍人员待遇,个人按0.5%缴费;失业保险连续参保14年后可领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清远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就业政策详细内容梅州市失业保险出台援企稳岗最新政策【政策】2016年潮州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最新关于东莞市失业保险政策的调整阳江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政策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是失业保险金关系所在地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从2015年5月1日起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因此对应失业保险金也作相应的调整,由1048元/月调整为1208元/月。具体内容请参考下文。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阳江市社保局对调整后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做详细介绍最新珠海市失业保险缴费介绍详细说明梅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缴费】湛江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佛山市失业保险缴费的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