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小编从克拉玛依市人社局了解到,克拉玛依市为了更好的保障我市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与生活水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本市的生育基金运行情况,现对本市生育保险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关于生育保险费率:
将用人单位每月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调整为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关于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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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积极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制度运行顺利良好,有效保障了生育女职工的权益。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生育的医疗与生活待遇水平,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情况,现在克拉玛依市对生育保险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主要是关于缴费费率方面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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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育保险的办理,想必大家都会觉得是一件头疼的事,那么多的事项,那么多的流程。现在,咱不用那么麻烦了。只要简单的几个步骤就可以搞定。据小编了解。生育保险的办理经过社保局计生部简化后,精简了许多不必要有流程。那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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